1.在近几年开展的“严管街”、“严管街区”和“停车示范路段”等建设的基础上,开展以“三规范”(规范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的走、行、停行为)为重点的倡导“文明交通”活动,加强“文明交通”的宣传教育,使广大交通参与者逐步养成良好的走路、行车和停车习惯,提高“文明交通”在“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的评价比重。
2.思明区选择10条、湖里区选择2条主干道作为“三规范”的示范点,通过推进城市交通“三规范”创建“交通文明示范路”、“交通文明示范路口”,提高城市文明交通的水平。
3.发动全社会广泛参与,推动各单位认领“交通文明示范路”、“交通文明示范路口”示范点,参照我市创立的“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经验,落实示范点的责任人、责任单位、协助单位,做到人人知晓、人人参与。
(七)建设综合交通信息采集、发布平台,构建适时交通指挥、诱导体系。
1.在城市中心区主干道各路口建立流量、流速等交通信息采集点,二年内完成各区主、次干道所有路口交通信息采集点的建立工作。在城市快速路、主干道增设交通可变情报板,提高交通信息的覆盖面和时效性。
2.整合各类交通信息,通过交通广播电台、可变信息板等形式,及时向交通参与者发布道路交通流量、行驶车速、路段堵塞程度、交通事故、道路施工、交通管制等交通信息。结合本地交通实际,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提前公布交通信息,方便交通参与者选择合理的交通出行方式、路线、时间。
3.强化并完善交通指挥中心相关管理系统建设,切实提高交通指挥控制中心指挥、调度、控制、诱导能力,提升交通事故、交通拥堵等突发事件的紧急处置与指挥能力。
(八)优化交通组织,提高管理水平,促进管理精细化。
1.交通改善办要对全市容易产生拥堵的路口、路段进行全面排查,并认真分析其产生拥堵的原因,研究制订对策,逐个进行整改,消除交通拥堵节点。
2.交通改善办、交警支队要认真做好城市路网的交通组织,通过优化信号配时,合理组织单行线、设置可变车道等手段,合理组织交通流,提高城市路网通行能力。继续做好城市在建工程交通组织方案,减少交通基础设施对城市路网的影响。
3.交警支队要加大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宣传力度和广度,鼓励当事人自行协商轻微事故,推进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工作的开展,以减少交通事故对我市城市交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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