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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厦门市2007年城市道路交通畅通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政、建设等部门要加大公共场所、公用项目的停车场库配建力度,保证公共聚集场所的停车要求。

  要积极鼓励和扶持企业投资建设停车场库,大力发展占地少、效益高的立体停车楼的建设,扩大停车设施的有效供给。

  要在加大停车场建设的同时,逐步减少和取消占道停车。

  (三)加大科技投入,提高交通管理智能化水平。

  1.加强智能化建设。建成厦门市智能交通系统综合管控平台,综合利用交通信号控制、交通信息采集、交通诱导、交通视频监控、警力资源定位和调度等,以地理信息系统(GIS)为基础,将各系统复杂的操作进行可视化直观管理、指挥和控制,使交通管控人员能方便了解实时交通信息、便捷调动管控资源,快速应对突发事件和计划性事件;同时通过各种媒体,为交通参与者提供及时的交通信息,从解决交通参与者实际需求的角度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目标服务。

  2、增强科技运用水平,广泛采用非现场执法工作方式,以提高执法水平和效率。在主、次干道,国道、省道和事故高发路段都要设置电子监控(含闯红灯抓拍)系统,扩大电子管控覆盖面。

  (四)严格按照城市道路建设规范,建设和完善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1.合理设置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完善人性化过街设施,建立安全、连续、舒适、畅通的行人、非机动车交通系统。特别是主次干道、国省道和主要公路等车流量大的道路,要严格按照道路建设规范建设行人过街设施。

  2.完善标志标线,检查清理城郊结合部道路和城市主、次干道、支路的交通标志标线和照明路灯,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禁止、限行、限速、指路等交通标志和照明路灯设置,重点解决城市道路指路标志的大范围、方向性、连续性的指路和夜间交通安全问题,实现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和照明路灯设置的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

  3.重视交通安全隐患点的整改。对已排查出的事故多发点段,要组织专家开展论证,制订合理的整改措施并及时加以整改,要实行隐患点整改工作责任制,以保证隐患整改工作的落实。

  4、进一步落实公安部维护中小学校园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完善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五)贯彻公交优先政策,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创建“绿色交通示范城市”。

  1. 市公交发展协调办公室要根据厦门市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认真开展公共交通发展方向和目标的研究,提出落实公交优先的具体措施和办法,为政府制订公交优先政策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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