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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工作意见


  (二)做好行政许可法施行前的各项清理工作。全面清理我市各级政府及部门文件中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许可规定,按照行政许可法明确的要求,予以取消、修订或废止;全面清理和规范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

  (三)抓紧制定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具体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建立完善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制度。

  (四)研究完善相关的衔接措施。

  三、工作安排
  (一)关于行政许可法的宣传、教育
  1.2004年7月1日前,各地各部门要多渠道、多形式地组织开展行政许可法的宣传。市各新闻媒体要开展专题宣传,具体宣传方案由市委宣传部会同市政府法制办制定并组织实施。
  2.2004年7月1日前,在市区举办行政许可法宣传咨询活动,具体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各部门配合。各县(市)也要举行相应的宣传咨询活动。
  3.将行政许可法列为今年普法宣传的重点内容,具体工作由各级司法部门负责。

  (二)关于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培训
  1.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要将行政许可法纳入全年学习计划,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并组织好本单位的学习活动。重点学习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贯彻《通知》,学习丁大卫市长在市政府全体(扩大)会议、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2004年3-4月,市政府举办学习《行政许可法》专题讲座,邀请省政府法制办负责同志作辅导报告。具体组织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和法制办负责。
  3.2004年6月底前,按照分级负责、形式多样、注重实效的原则,继续深入组织各类培训学习。县处级干部培训,由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市委组织部、市行政学院组织实施;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从事行政许可清理和具体实施行政许可工作人员的培训,由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和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组织实施;行政机关其他工作人员的培训,由各级政府法制机构会同人事部门组织实施。各级行政机关新录用公务员考试和岗前培训,要增加行政许可法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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