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政府关于表彰南通市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通政发〔2003〕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02年,各地、各部门和单位根据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围绕目标,抓住机遇,克服困难,团结奋战,全面完成了基本消除中小学危房的任务,并顺利通过了省危房改造工程协调小组的验收。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在各县(市)、区组织评比、推荐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对启东市合作镇人民政府等30个先进单位和沈振新同志等44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保持积极进取的精神,再接再厉,与时俱进,争取更大成绩。同时,希望各地、各有关部门、各单位学习先进,奋发工作,建立危房改造长效机制,努力巩固中小学危房改造成果,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我市三个文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南通市中小学危房改造先进单位和个人名单
二○○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南通市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30个)
启东市合作镇人民政府
启东市兆民镇人民政府
启东市新安镇人民政府
启东市东元镇人民政府
海门市天补镇人民政府
海门市刘浩镇人民政府
海门市财政局
海门市教育局
通州市金沙镇人民政府
通州市西亭镇人民政府
通州市财政局
通州市教育局
如东县岔河镇人民政府
如东县长沙镇人民政府
如东县大豫镇人民政府
如东县教育局
如皋市丁堰镇人民政府
如皋市石庄镇人民政府
如皋市财政局
如皋市教育局
海安县白甸镇人民政府
海安县雅周镇人民政府
海安县财政局
海安县教育局
崇川区教育体育局
港闸区教育与文化体育局
开发区竹行小学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社会事业处
南通市教育局
南通市财政局科教文处
(二)先进个人(4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