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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建设征收土地的通告(厦府[2005]322号)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建设征收土地的通告
(厦府〔2005〕322号)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厦门市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的批复》(即国土资函〔2003〕315号)和厦府〔2003〕地641号文批复,决定征用位于海沧囷瑶村的集体土地221225平方米,作为城市建设项目用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用土地基本情况:

┌──────────┬──────────────────┬───────────┬────────────┬─────────────────┬──────────────┐
│   征地单位   │       项目名称       │     用途     │  征地面积(平方米)  │      被征收单位      │    实施征收单位    │
├──────────┼──────────────────┼───────────┼────────────┼─────────────────┼──────────────┤
│厦门市灌口镇人民政府│苍头安置用地            │安置用地       │22252          │铁山村              │厦门集灌开发有限公司    │
│          ├──────────────────┼───────────┼────────────┼─────────────────┤              │
│          │厦门集灌开发有限公司通用厂房    │工业用地       │25798          │铁山村              │              │
│          │                  │           ├────────────┼─────────────────┤              │
│          │                  │           │3784          │灌口镇国有土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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