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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卷烟市场秩序的意见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卷烟市场秩序的意见
(漯政[2006]10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驻漯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整顿规范卷烟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权益,打击卷烟制假贩假活动,根据许漯平三市卷烟联合打假联席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市卷烟市场秩序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卷烟打假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反复性
  卷烟制假活动不仅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导致国家税费流失,而且严重扰乱卷烟市场经营秩序,影响漯河的对外形象。虽然近几年来我市卷烟打假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半群体性、半公开化的卷烟制假活动得到了有效遏制,但由于受暴利驱动,卷烟制假活动在一些地方出现反弹,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卷烟打假面临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因此,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卷烟制假违法犯罪活动的严重危害,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克服懈怠麻痹思想,采取有力措施,打击卷烟制假贩假活动,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卷烟市场秩序。
  二、明确职责,严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级人民政府行政一把手为卷烟打假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烟草部门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卷烟打假专项整治,建立卷烟制假案件通报、移送等方面的协作制度,深入开展打源头、断渠道、清市场等工作,落实卷烟打假各项工作任务;公安部门要以侦破卷烟制假大案要案为主攻方向,组织精干力量,对近两年来记录在案的制假骨干分子及暴力抗法分子实施抓捕,确保涉烟案件的打击效果;检察机关要加强司法监督,挂牌督办涉烟大案要案,严防有案不立、立而不侦、侦而不结、以罚代刑等现象的发生;法院要把好卷烟制假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加大实刑追刑力度,依法惩处制假售假犯罪分子;工商部门负责查处流通环节经营假冒卷烟的违法行为,取缔制售假冒卷烟商标标识的窝点;质监部门负责配合烟草部门做好生产领域的打假工作,加大对卷烟制假售假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供电部门要坚决杜绝为卷烟制假活动提供电力;监察部门负责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支持卷烟制假活动的违法违纪行为,从严查处在卷烟打假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文化部门负责查处复制印刷假冒卷烟包装、烟纸的违法行为;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卷烟制假大案要案的督办和综合协调工作。
  要建立和完善市、县区、乡镇、村、组打假工作五级联动机制,层层签订卷烟打假目标责任书,限期完成打假目标任务。对完不成打假目标或出现制假反弹的乡镇,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当地卷烟制假活动出现区域性反弹,被省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严重影响漯河形象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所在地县区政府主管领导的责任。卷烟制假非重点区域,也要严密监控,发现苗头,及时打击,使制售假冒卷烟违法活动得到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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