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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举办漯河市第五届运动会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举办漯河市第五届运动会的通知
(漯政[2007]6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体育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奥运争光计划,促进我市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和我市竞技体育水平,发现和培养优秀体育苗子,选拔组建参加河南省第十一届运动会队伍,展现新时期我市体育事业改革的新成就。经研究决定,于2007年9月举行漯河市第五届运动会(与第十五届市直机关运动会合并举行),由市体育局承办。请你们按照《漯河市第五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要求,精心组织,切实做好各项参赛准备工作,确保本届运动会取得圆满成功。
  附件:漯河市第五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二○○七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 件
漯河市第五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2007年9月在漯河市体育中心举行。
  二、竞赛项目
  1.青少年组:田径、篮球、足球、乒乓球、武术(套路、散打)、摔跤、柔道、跆拳道、拳击。
  2.成年组:篮球、乒乓球、田径、跳绳、键子、拔河、象棋。
  三、参加单位
  以县区为单位组团参加。
  四、运动员资格
  1.参加青少年组比赛的运动员,户口所在地必须是在代表团所在县区;参加成年组比赛的运动员户口必须是漯河市。
  2.符合各单项所规定年龄的青少年持本人户口簿或身份证到市体育局按相关要求登记注册;凡注册参赛者须于9月1日至5日交验第二代身份证,否则不予参赛。注册信息将在网上公布,接受监督;成年组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报名参赛。
  3.符合《漯河市第五届全运会运动员资格审查办法》的有关规定。
  4.输送到市体校、省体校的队员,且符合各单项所规定年龄者,可代表原输送单位参加比赛。
  5.已输送到外地体校或外省运动队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本次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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