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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做好重庆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做好重庆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04年以来,市科委结合我市优势学科和产业技术发展的需要,通过实施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计划,布局建设了一批市级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目前,部分实验室和工程中心即将进入建设验收阶段。为做好实验室和工程中心的验收工作,根据相关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应完成建设任务的实验室或工程中心要对照建设任务书和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的自查,及时总结建设和运行管理中的经验与模式,做好建设经费决算工作,并认真准备验收材料。
  二、验收按下列程序进行:
  1、依托单位在完成时间前向市科委业务处提交验收申请及相关验收材料;
  2、市科委业务处对验收材料进行审查,对建设情况进行检查;
  3、市科委条财处组织经费审计;
  4、市科委发展计划处牵头,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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