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物价局关于中海·赛纳丽舍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收费问题的批复
(宁价房物字[2007]021号)
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请示》悉。根据《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中海·赛纳丽舍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同意以招投标方式确定的中海·赛纳丽舍小高层、高层住宅前期物业管理收费标准(2.2元/平方米·月,含公共水电费用)在我局备案。购房协议对收费标准有约定的,实际收费标准应按约定标准(首层1.55元/平方米·月,其他楼层1.95元/平方米·月,均含公共水电费用)收取。
二、停车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每月每辆计算,小汽车露天车位停车为150元;地下车库业主共用车位停车为260元,业主专用车位停车为80元。小汽车临时停车按宁价房[2005]58号文件规定收取,收费标准为每辆每次5元。
三、电梯、水泵、公共照明等公共水电费暂按合同约定方式收取,业主大会成立后再确定具体分摊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