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负责研究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筹措科技经费;负责编制科技经费的预算、决算、申领、拨付;
9、研究制定科技经费管理监督办法,对科技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督;
10、统筹科技人才工作,研究提出有利于科技人才成长和创新的政策,负责科技人才数据库建设和管理,研究全市科技管理干部培训和党政干部科技知识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11、负责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杰出人才创新基金项目的筛选推荐和实施管理;
12、负责提出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开发规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
13、负责研究国际科技合作的政策措施,提出并组织实施我市国际科技合作工作规划,负责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的立项评审和实施管理;
14、负责科技对外宣传;
15、负责科技系统引进国外智力及邀请外国专家、学者、技术人员来我市进行科技合作与交流;
16、负责全市举办国际学术会议的协调管理,协调民间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项目及活动;
17、负责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建立和管理;
18、指导全市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项目的统计及效果评价;
19、承办局领导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高新技术及产业化科
负责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的对口业务工作,主要职责是:
1、研究提出全市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政策措施;
2、研究拟订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和计划;
3、负责组织相关领域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的筛选推荐或立项论证、评审和实施管理;
4、负责组织相关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筛选推荐和实施管理;
5、负责指导申报国家863计划项目及在漯实施项目的组织管理;
6、负责用高新技术、信息技术改造传统工业的试点示范;
7、负责市创业孵化中心、特色产业基地的归口管理和业务指导;
8、负责相关领域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计划中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科技文献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和科学数据共享平台建设的立项评审和实施管理;
9、负责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和产品推荐申报,负责全市高新技术产业统计;
10、组织编制市工程技术中心等科技基地组建计划,培育发展科技示范企业,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全市工业科技进步;
11、承办局领导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农业和社会发展科技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