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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科技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局内设机构职能的通知

漯河市科技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局内设机构职能的通知
(漯科[2007]22号)


各县区科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适应省科技厅内设机构职能调整的需要,进一步整合资源、理顺关系、提高效能,本着整体稳定、突出重点、与省衔接的原则,现对局内设机构职能作适当调整,并将进一步明确后的职能通知如下。
  一、办公室
  负责省科技厅办公室对口业务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后勤保障工作;
  2、负责文电起草、处理和秘书事务。负责综合性会议领导讲话、工作总结、文件起草和机关文件的审核;
  3、负责重要会议方案的制订和组织;
  4、负责年度责任目标管理,制订工作计划和机关管理制度;
  5、负责信息的调研、收集、整理反馈和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及督办查办工作;
  6、负责文书档案管理、机要文件保密以及信访、安全保卫、计划生育、妇联、科技宣传等工作;
  7、负责软科学研究计划中的科技管理工作战略研究;
  8、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
  9、牵头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0、负责局办公自动化的日常管理;
  11、负责局行政服务大厅的管理;
  12、指导、协调市直各部门、各县区的科技管理工作;
  13、组织编纂漯河科技史志和科技年鉴;
  14、承办局领导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发展计划科
  负责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条件财务处、科技人才开发与国际合作处的对口业务工作,主要职责是:
  1、组织编制全市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科技计划项目指南;
  2、组织开展科技计划运行机制研究,组织研究并提出市各项科技计划管理办法;
  3、负责各类科技计划的总体设计、统筹把关、综合协调、立项监督、计划编制、经费配置以及项目实施的监督、评价、
  调整和绩效考核;
  4、统筹科技发展战略研究工作,提出科技发展的总体战略和发展思路建议;
  5、统筹区域与县区科技发展工作,负责市级科技进步统计评价,组织开展科技统计调查、分析与监测,审核并发布科技统计资料;
  6、负责全市科技兴贸工作;
  7、组织国家级重点新产品项目的评估、推荐、上报,并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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