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科技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局内设机构职能的通知
(漯科[2007]22号)
各县区科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适应省科技厅内设机构职能调整的需要,进一步整合资源、理顺关系、提高效能,本着整体稳定、突出重点、与省衔接的原则,现对局内设机构职能作适当调整,并将进一步明确后的职能通知如下。
一、办公室
负责省科技厅办公室对口业务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后勤保障工作;
2、负责文电起草、处理和秘书事务。负责综合性会议领导讲话、工作总结、文件起草和机关文件的审核;
3、负责重要会议方案的制订和组织;
4、负责年度责任目标管理,制订工作计划和机关管理制度;
5、负责信息的调研、收集、整理反馈和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及督办查办工作;
6、负责文书档案管理、机要文件保密以及信访、安全保卫、计划生育、妇联、科技宣传等工作;
7、负责软科学研究计划中的科技管理工作战略研究;
8、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
9、牵头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0、负责局办公自动化的日常管理;
11、负责局行政服务大厅的管理;
12、指导、协调市直各部门、各县区的科技管理工作;
13、组织编纂漯河科技史志和科技年鉴;
14、承办局领导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发展计划科
负责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条件财务处、科技人才开发与国际合作处的对口业务工作,主要职责是:
1、组织编制全市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科技计划项目指南;
2、组织开展科技计划运行机制研究,组织研究并提出市各项科技计划管理办法;
3、负责各类科技计划的总体设计、统筹把关、综合协调、立项监督、计划编制、经费配置以及项目实施的监督、评价、
调整和绩效考核;
4、统筹科技发展战略研究工作,提出科技发展的总体战略和发展思路建议;
5、统筹区域与县区科技发展工作,负责市级科技进步统计评价,组织开展科技统计调查、分析与监测,审核并发布科技统计资料;
6、负责全市科技兴贸工作;
7、组织国家级重点新产品项目的评估、推荐、上报,并负责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