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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林业园艺局关于印发《漯河市林业园艺局“法治机关(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漯河市林业园艺局关于印发《漯河市林业园艺局“法治机关(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漯林园[2007]24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漯河市林业园艺局“法治机关(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00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漯河市林业园艺局
“法治机关(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中央、省、市有关法制宣传教育文件精神,全面落实我局下发的“五五”普法教育规划和《漯河市林业园艺局2006-2010年依法治理暨法治城市建设规划》,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经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系统广泛开展“法治机关(单位)”创建活动。为使此项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大力开展“法治机关(单位)”创建活动,教育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公民宪法和法律意识,权利与义务、责任相一致的意识;促进单位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进一步提高全系统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维护城乡绿化成果,为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法治城市,构建和谐漯河,为全面建设滨河生态宜居型城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目标要求
  一是要大力开展宪法的学习宣传和法治理念教育,努力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知法、守法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素质。
  二是要大力开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尤其要突出宣传林业园林方面的专业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治林护绿水平,促进和保障城乡社会和谐。
  三是要大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依法维权,自觉履行义务,切实保障人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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