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州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7-2010年)的通知
(鄂州政办发〔2007〕132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鄂州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7-201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七年八月八日
鄂州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
(2007-2010年)
近年来,全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治艾滋病的要求和部署,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大力开展疫情监测,积极推行行为干预措施,认真落实“四免一关怀”等政策,形成了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工作机制,初步遏制了艾滋病的流行与蔓延。但是,艾滋病防治形势依然相当严峻。为进一步推动全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特制定《鄂州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7-2010年)》。
一、工作原则
(一)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
(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
(三)依法防治、科学防治、综合评估。
(四)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注重实效。
(五)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加强监督。
二、目标和工作指标
(一)总目标
进一步完善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艾滋病防治工作体系,全面落实各项预防与控制措施,推进以社区为基础的艾滋病综合关怀工作,有效遏制艾滋病疫情蔓延,减少艾滋病对社会、家庭和个人的危害。
(二)工作指标
到2007年底实现以下目标:
1、初步形成与省及其他市州乃至全国的艾滋病综合监测体系和艾滋病确证网络,实现医疗卫生机构艾滋病疫情网络直报;建立分布合理的性病监测网络,为艾滋病、性病防治效果评价提供依据;在全市建立13个规范的免费自愿咨询检测点,为自愿接受咨询检测的人员提供免费的艾滋病初筛检测和咨询服务。
2、在全市15-49岁人口中,城镇居民对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各类高危人群艾滋病预防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农村居民达到65%以上,流动人口达到70%以上,监管场所在押人员达到85%以上。人员流量较大的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大型超市等公共场所70%以上设置艾滋病防治大型公益广告或宣传栏,候车室60%以上放置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材料。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