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系统管理员应履行以下规定:
(一)管理员必须随时监控长沙市国土资源网上出让系统的运行状况,发现异常立即按照相关的规程进行操作,并及时上报和详细记录;
(二)管理员对出让系统的任何配置进行更改必须进行详细的记录并上报领导;
(三)管理员必须严格执行密码管理的规定,妥善保管其数字证书,应该经常对操作密码进行更改,保证密码不被其他人知晓。同时管理员应该将管理员密码设置得相对复杂;
(四)管理员必须对用户的注册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漏和随意修改用户的注册信息,管理员必须对保证金交纳数据、竞价记录、宗地底价等相关数据严格保密,不得泄漏;
(五)管理员禁止删除日志数据;管理员必须每天定时对数据库进行备份,备份文件必须备份到指定物理介质上,并确保备份数据的安全保密;
(六)系统会自动记录用户对系统的相关操作,管理员应该随时关注系统日志。如果发现有不良信息应锁定不良用户,并上报相关情况;
(七)用户如果在一天内连续三次输错密码,系统将会自动锁定该用户的相关权限,权限锁定后用户如果需要解锁,用户必须提供相关证明,经批准同意后方能解除锁定;
(八)在出让过程中,如果保证金数据因其他原因导致银行无法将数据正常传输到系统,需要采用手工方式对已交纳保证金的竞买人的竞买资格进行确认。手工确认必须提交相关的材料,并经批准同意后方能手工确认,并进行详细记录;
(九)在出让过程中,如果因为用户填写的订单流水号有误,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识别,同样需要手工确认时,操作方式同上;
(十)按照相关规定,长沙市国土资源局有权依法对挂牌活动进行中止、终止。管理员在进行中止、终止挂牌时,必须持有领导批示同意的文件,并对过程详细记录。
管理员须严格遵守以上规定,若因违反以上规定而造成的损失根据相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章 免责说明及安全提示
第四十一条 由于不可抗力、网络入侵等非挂牌人因素,导致网上挂牌出让时间的变更、网络堵塞等故障,造成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能及时完成网上注册,下载有关文件,办理数字证书,提出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获得竞买资格成为竞买人的,挂牌人除将采取积极补救措施外,不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为确保网络传输的安全,保障竞买人的利益,系统对网络资料的传输采用数据加密处理,但不保证指定网址不被恶意攻击、服务器不发生网络病毒故障,也不保证网络信息的绝对安全和准确。挂牌人将采取有效办法尽量避免系统错误的发生,但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