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竞买人在确定参加意向宗地的网上挂牌出让活动和办理了数字证书后,可通过向系统递交竞买申请获得订单流水号,并凭此订单流水号向指定银行账号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
每笔竞买保证金只对应一个竞买地块,如需竞买多个地块,则须分别交纳竞买保证金。
竞买人在交纳保证金时必须准确填写订单流水号,系统在接受竞买保证金时,仅以此订单流水号作为识别竞买人身份的依据,并在竞买保证金确认到帐之后,赋予与此订单流水号相对应的竞买人对应宗地的竞买权限。
若竞买人没有按时交纳竞买保证金,造成竞买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帐,或到帐后没有及时在网上报价期限截止时进行有效报价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法律后果由该竞买人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 竞买人所实施的所有行为,是该竞买人自身行为或其合法授权的行为,该行为所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承担。
联合竞买人经系统确认竞买资格后,所实施的交纳竞买保证金、网上报价、限时竞价、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一切后续行为,均视为该联合竞买人各方共同的真实意思表示,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联合竞买人各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章 网上报价
第十五条 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通过网上注册,输入用户名、密码,并插入存储了数字证书的介质来登录系统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密码的长度不少于6位,应当由英文、数字或特殊字符共同组成。
联合竞买人用户名、密码及数字证书的保管和使用问题由联合竞买各方自行协商解决,如产生法律纠纷,挂牌人不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本系统使用用户名、密码和数字证书进行身份认证,竞买人应当防范网络风险,保护个人电脑操作系统的安全和不受侵犯,并妥善保管密码和数字证书,若由于竞买人个人电脑操作系统被侵入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密码或数字证书泄漏、遗失等不能及时登入系统的不良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用户如忘记或丢失密码、数字证书,必须携带有效证件资料,到有信息产业部资质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机构重新申领。
第十七条 在宗地网上挂牌出让期间,系统全天24小时开通,网上挂牌出让起止的时间以网上挂牌出让公告中公布的时间为准。有关数据记录的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挂牌人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