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在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之前,应当详细阅读并熟知本规则,并同意接受本规则约束。
第二章 挂牌信息发布
第七条 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出让须知、出让宗地相关信息由挂牌人通过长沙市国土资源网站(www.csgtzy.gov.cn)和长沙国土资源市场的电子显示屏同时发布,同时还应通过报刊等媒体公开发布。
网上挂牌出让公告可以是单宗地公告,也可以是多宗地的联合公告。
第八条 网上挂牌出让公告期间,公告内容发生变化的,挂牌人应当按原公告发布渠道及时补充公告。涉及宗地使用条件变更等影响宗地价格的重要变动,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距网上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时间少于20日的,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相应顺延。
第九条 网上挂牌出让公告、出让须知、出让宗地相关信息由挂牌人通过系统的后台管理模块录入。
第三章 网上注册与竞买申请
第十条 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在网上注册时,应按照操作系统说明填写注册表格,提供真实、有效的注册信息,成为注册用户。注册信息提交成功后,视其为真实、有效,且注册用户同意接受网上挂牌出让有关文件的约束。
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需对宗地进行联合竞买的,应当以联合竞买人其中一方的名义在网上注册,按系统要求如实填写联合竞买各方的相关信息和各方的出资比例。
第十一条 在进行宗地竞买申请之前,竞买人应当详细阅读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出让须知、出让宗地相关信息。
竞买人对网上挂牌出让相关文件有疑问的,可向挂牌人咨询。
竞买人可现场踏勘网上挂牌出让的宗地,对宗地现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竞买申请前提出书面意见。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宗地现状无异议。
第十二条 注册用户如有竞买意向,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有效证件资料到有信息产业部资质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机构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只有通过网上注册并办理了数字证书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才能登陆系统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网上挂牌出让不接受除网上竞买申请以外的,如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