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负责督促各类学校的集中空调清洗工作。
市建委负责督促具有物业服务的写字楼、办公楼的集中空调清洗工作。
市交通委负责督促轨道交通、公交枢纽、长途客运站等服务设施集中空调清洗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督促各商场、超市、公共浴池等商业场所的集中空调清洗工作。
市文化局负责督促各影剧院、图书馆等文化娱乐场所的集中空调清洗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对公共场所集中空调清洗质量的监督检查,并督促各医疗机构的集中空调清洗工作。
市体育局负责督促各体育场(馆)、游泳场(馆)等体育场所的集中空调清洗工作。
市旅游局负责督促各宾馆、饭店等住宿业的集中空调清洗工作。
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内单位的集中空调清洗工作。
(三)中央、军队所属单位的管理
中央、军队所属单位的集中空调清洗工作,在中央、军队的主管部门配合下,由行业主管部门督促落实。
(四)属地管理
各区县政府落实属地责任,负责组织辖区内的集中空调清洗工作。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督促落实清洗责任之外的场所,由区县负责组织落实清洗工作。
六、成立市集中空调清洗工作协调小组
组 长:李 伟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陆海军 市“2008”环境办主任
市市政管委主任
金大鹏 市卫生局局长
隋振江 市建委主任
赵长山 市质监局局长
周毓秋 市安监局局长
成 员:市“2008”环境办、市卫生局、市建委、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教委、市公安局、市市政管委、市交通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体育局、市旅游局、市政府督查室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2008”环境办,市“2008”环境办常务副主任郑西平任办公室主任。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集中空调清洗工作事关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事关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各区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清洗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2008年北京奥运会顺利举办为出发点,树立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针对集中空调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力开展集中空调清洗工作,同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本市集中空调卫生安全水平,为北京奥运会营造一个良好的公共卫生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