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关于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工作的方案》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建物〔2007〕835号)
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提高公共场所的卫生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迎接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召开,根据国务院《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标准,市“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制定了《关于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工作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建委、房管局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物业服务的写字楼、办公楼等项目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中要明确落实该项工作的机构、负责人,请于8月24日之前将具体工作方案报市建委物业管理处。
二、为全面及时的掌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动态,利于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市“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下发的《方案》要求,各区县建委、房管局须建立实施物业服务的写字楼、办公楼等项目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情况台帐。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填写台帐,保证全面,真实,准确,按规定时间上报。各区县建委、房管局于每月30日前报市建委物业处。台帐表样和填表说明可在ktqxb@126.com邮箱下载,密码为ktqxb344。
三、督促本辖区县实施物业服务的写字楼、办公楼等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协调委托人(产权人)按《方案》规定时间完成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工作。
四、各区县建委、房管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各项工作,市建委将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附件:
北京市“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关于印发《关于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工作的方案》的通知(略)
联系人:张佩刚
联系电话:88011665
传真:63953153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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