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市“签约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崔仁泉
副组长:陈建龙
成员:办公室、法规处、工资处、关系处、劳监处、就业处、养老处、工伤处、医保处、规财处、机关服务中心、劳监支队、基金中心、就业中心、信息中心、市场中心的主要负责人市“签约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签约行动”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
(二)市“签约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关系处
办公室主任:关系处负责人
办公室副主任:劳监处、劳监支队负责人
工作人员:关系处2名、劳监处1名、劳监支队2名(具体名单由办公室主任选定)
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方案和经费预算方案,指导、协调、监督“签约行动”的开展,组织工作会议和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市“签约行动”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小组
1. 宣传组
组长:法规处负责人
副组长:办公室、关系处、劳监处、劳监支队负责人
组员:5人(具体名单由组长选定)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印宣传资料。
2. 执法检查组
组长:劳监支队负责人
副组长:劳监处、关系处负责人
组员:5人(具体名单由组长选定)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3. 后勤保障组
组长:办公室负责人
副组长:规财处、机关服务中心负责人
组员:3人(具体名单由组长选定)
工作职责:负责落实用款计划、用车计划和有关资料的付印等后勤保障工作。
(四)各区、县级市应按照市的做法,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四、主要措施
(一)实行目标责任制
制定劳动保障业务片区管理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网络化、网格化管理模式,按属地化管理的原则,由各区、县级市将辖区内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的劳动合同管理、劳动用工登记备案、工资监控、社保扩面等项劳动保障工作,按照行政区域划分具体落实到街、镇,具体工作主要由街镇安排落实。市、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对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进行重点监控检查。(市劳监支队牵头,关系处、市就业管理中心、市场中心、基金管理中心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