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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公布第一批福建省特色商业街和商业重镇名单的通知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公布第一批福建省特色商业街和商业重镇名单的通知
(闽经贸商业〔2007〕29号)


各设区市经贸委(贸发局):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十一五”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现代流通业发展规划的通知》(闽政[2006]25号)精神,按照省经贸委《关于开展福建省特色商业街、商业重镇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闽经贸函[2006])405号)及《福建省特色商业街评选认定办法》、《福建省商业重镇评选认定办法》的规定,由我委会同省工商局、省建设厅等部门以及省商业行业协会组成专家组,对2006年各设区市推荐申报的城市特色商业街和农村商业重镇组织评审,并经公示,现认定第一批福建省特色商业街和商业重镇,具体名单如下:
  一、福建省特色商业街
  l、福州市台江区中亭街
  2、福州市鼓楼区名店街
  3、厦门市中山路商业街
  4、厦门市思明区电子数码街
  5、厦门市思明区禾祥西路商业街
  6、厦门市湖里区乌石埔油画街
  7、德化县陶瓷商业街
  8、泉州市鲤城区伍堡装璜装饰街
  9、泉州市丰泽区津淮品牌服饰街
  l0、漳州市新华西商业品牌街
  11、莆田市荔城餐饮娱乐商业街
  l2、莆田市荔城文献路电讯街
  l3、永安市步行街
  l4、沙县步行街
  l5、南平市延平区创世纪步行街
  16、武夷山市毓秀商业街
  17、龙岩市新罗区中山路步行街
  18、福安市三木装饰材料商业街
  二、福建省商业重镇
  1、长乐市金峰镇
  2、福清市龙田镇
  3、闽清县坂东镇
  4、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
  5、南安市洪濑镇
  6、龙海市角美镇
  7、东山县铜陵镇
  8、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
  9、仙游县枫亭镇
  10、莆田市秀屿区棣头镇
  ll、宁化县石壁镇
  12、大田县建设镇
  l3、南平市延平区峡阳镇
  14、武夷山市星村镇
  l5、建瓯市徐墩镇
  16、建瓯市房道镇
  l7、龙岩市新罗区曹溪镇
  l8、龙岩市新罗区龙门镇
  19、宁德市蕉城区洋中镇
  20、霞浦县三沙镇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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