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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200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42.长海獐子岛东獐村东邦屯滑坡。加强动态监测,采用少量定点位移监测;在危险区设立明显警示牌;尽快采取工程治理措施。对于未搬迁的危险区居民,应在汛期组织临时撤离避让;禁止在危险区内进行可能加剧灾害发生的任何工程活动。
  43.长海小耗岛后洋屯崩塌。加强动态监测,采用少量定点位移监测;在危险区设立明显警示牌;尽快采取工程治理措施。对于未搬迁的危险区居民,应在汛期组织临时撤离避让;禁止在危险区内进行可能加剧灾害发生的任何工程活动。
  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求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指挥系统的领导下,紧密配合,各负其责,积极开展全市地质灾害的防治规划、调查、监测、预报预警、治理工作。
  1.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做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拟订工作。各区市县政府(含先导区管委会,下同)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明确责任,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重点灾害隐患点和重点防范区段做到早安排、早布置、早准备。各区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尽快拟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各区市县政府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辖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市、区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地质灾害险情已经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的,区市县政府应当及时撤销原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点),并予以公告。对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加强监测预报,开展群测群防。要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强化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设,提高地质灾害监测预报水平,做好灾前避让,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对地质灾害严重地区应设置监测点,及时预报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同时,地质灾害点多线长,应广泛动员受灾害威胁的群众积极投入到防灾救灾工作中,各级政府应协助国土资源部门发放防灾和避险明白卡,告知地质灾害险情,制定地质灾害避险措施,畅通和扩大险情信息渠道。各区市县要建立群测群防网络,落实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人和监测责任人,实行动态监测,及时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发展趋势,捕捉灾害发生前兆信息,及时作出预警预报。
  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要有高度的责任感,认真落实监测和预防工作。要按照地质灾害隐患点实际,制定工作制度,做好监测记录和总结,随时与地质灾害防治专业队伍保持联系,走群专结合防治路线,把监测、预防工作落到实处。公路沿线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交通管理部门组织公路管理单位进行调查,并做好预警、监测、警示和防范工作;铁路沿线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铁路主管部门进行排查,并做好监测和防范工作;各旅游景区(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由旅游主管部门负责进行排查,并做好监测和防范工作;水务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水库、河流及重要水利设施的监测和防范工作;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基础设施的监测和防范工作;其他主管部门也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其管辖范围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监测和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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