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运用许可证和认证认可等市场准入手段,切实转变机电企业经济增长方式
10.严格贯彻机电产品的国家产业政策,坚决淘汰高耗能、高耗材、高污染企业。把涉及国家产业政策限制、淘汰的机电产品作为重点,运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在市场准入中的把关作用,对新上电线电缆、空气压缩机等产业政策限制类项目坚决不予受理;对化工离心泵、单缸柴油机等产业政策要求必须淘汰的落后产品、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依法淘汰;在证后监管中,通过对获证企业实施年审和日常监督检查制度,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同时对不具备生产条件的获证企业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促进机电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11.强化对涉及机电类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检查。对涉及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机电产品,组织专项产品抽查,加大后续监管力度,切实保障产品质量。同时,不断加强对认证机构的管理,逐渐净化认证市场环境,积极营造良性竞争的良好氛围,规范认证认可行为,切实提高机电产品认证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
12.加强对机电产品中节能和用能产品的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鼓励机电企业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加强节能、环保性技术和产品的开发。围绕能效标识制度的相关内容,组织机电产品生产企业以及出口商进行能效标识培训,推进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的应用和出口,控制高耗能、高耗材、高污染、高贸易摩擦产品的生产和出口,重视节能增效宣传活动。
五、加强检验机构建设,努力提高本市机电产品质量检测技术能级
13.进一步加强相关国家质检中心建设。为落实市政府《意见》提出的“依法限制高耗能、高污染的产品生产和出口,鼓励机电企业加强节能、环保型技术和产品的开发”的要求,对涉及机电产品检验检测的国家级质检中心加大扶持力度,从建设资金、检测设备更新改造维护等方面,给予鼓励、支持和帮助,力争2007年底正式成立“国家电器能效与安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不断扩大检测范围,积极适应机电产品发展的新需求。
14.合理规划本市机电产品质检机构的布局,完善机电产品质量检测体系。不断加强机电产品质检机构的建设,提升数控机床、集成电路、通信设备等产品的专业检测能力,进一步拓展电器产品的CB检测机构资质与能力,组织开展国际先进技术情报快速搜集和深加工研究工作,与国外发达国家进行广泛交流,推进机电产品实验室检测质量控制技术研究,组织开展机电产品检测实验室能力验证与比对试验工作,提高实验室的专业性和技术素养,为本市机电出口企业提供检测服务与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