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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开展钳工等7个工种企业高技能人才评定工作的复函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开展钳工等7个工种企业高技能人才评定工作的复函
(穗劳社函〔2007〕806号)


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开展钳工等7个工种企业高技能人才评定工作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开展钳工、电气、锅炉运行值班员、电厂水处理值班员、加热炉工、有色金属铸造工、金属轧制工7个工种的高技能人才考评工作。

  有关工作意见如下:

  一、评价等级:锅炉运行值班员、电厂水处理值班员2个工种的评价等级为技师,其余工种为高级技师。

  二、评价模式:请根据《关于开展广州市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穗劳社函〔2006〕262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穗劳社函〔2007〕287号)的要求开展企业人才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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