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失业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失业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
(郑政办〔2007〕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调控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07)49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郑政文(2006)64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失业调控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做好失业调控工作的重要意义

  失业调控工作是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是在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和单位用人自主权的前提下,从保持就业局势稳定出发,以控制失业率为目标,紧密结合扩大就业的政策措施,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城镇登记失业、企业裁员行为进行调控。通过建立失业调控机制,合理确定失业调控目标,运用失业调控政策和措施,减少失业,促进就业,把失业造成的影响控制在社会可承受的程度,对保障劳动者根本利益、稳定就业局势、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明确失业调控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我市失业调控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落实“十一五”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扩大就业、调控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突出的位置,按照“统筹规划、依法操作、减少失业、促进就业”的工作思路,积极开展失业调控工作。

  目标任务:一是建立我市失业调控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加强对失业率的宏观调控,将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经济发展和社会可承受的范围之内;二是尽量缩短失业人员的失业周期,将长期失业者所占的比例控制在一定幅度;三是积极调控失业群体出现的时间及地区分布,避免过于集中,保持就业局势基本稳定;四是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按规定提供相关的失业保险待遇;五是把促进就业与调控失业结合起来,强化就业管理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充分就业。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