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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政府关于命名南通市第六批新型示范小城镇的通知

南通市政府关于命名南通市第六批新型示范小城镇的通知
(通政发〔2003〕10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的小城镇建设,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经各县(市)推荐,市政府决定将经考核验收合格的启东市久隆镇,海门市常乐镇,通州市刘桥镇,如东县新店镇、袁庄镇,如皋市石庄镇、下原镇,海安县大公镇、隆政镇、白甸镇等10个乡镇命名为南通市第六批新型示范小城镇。

  希望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从当地实际出发,认真总结经验,继续加大小城镇建设和组织管理工作力度,使小城镇建设成为促进城镇社会经济发展的新的经济增长点,为实现我市在苏中快速崛起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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