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标中质量、工期、安全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其技术标即为不合格,招标中不设置技术标时,按规定的格式填报;因其它评审内容不合格而被评为技术标不合格的,应有三分之二及以上评标委员的一致意见。凡被评为不合格技术标的投标人,其商务标不在参与评审。
进行赋分评审的技术标,当总分差大于5分时,应有三分之二及以上评标委员的一致意见,其商务标继续参与评审。
技术标被评为不合格或分差大于5分时,评标委员会应以文字形式向投标人说明评审理由。
3、商务标评审。
当招标文件要求同时报送商务标的文字标书与电子标书时,两类标书应一致,出现不一致时按废标处理。
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是评审的重点。一般应对工程量较大、价格较高及在施工过程中易出现变更的综合单价进行评审,评审的数目不得少于招标项目综合单价数量的百分之十,也可对全部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综合单价进行评审。综合单价评审的具体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或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开标前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大于评审数量三倍以上的范围内随机确定。
4、询标。
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询标,应在监督人员监督下进行。询标不得改变投标的实质性内容,不得扣留和传播任何涉及投标人商业秘密的询标资料,询标结果以投标人确认的文字资料为准。
5、最高、最低限价。
最高限价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企业按《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陕建发[2004]45号)及其《实施意见》(陕建发[2005]102号)的规定编制,并在投标截止日3日前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投标人对最高限价有异义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向招投标监督机构书面提出,由招投标监督机构按有关规定处理。
设最低限价的,最低限价按以下方法产生:投标人个数大于5个时,去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极端值后算术平均值的P%产生,投标人个数小于等于5个时,按全部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的P%产生。P值不得大于100并根据不同的工程类型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极端值为最高(A)与次高(B)相比、最低(A)与次低(B)相比其差值大于8%的投标报价,即[(|A-B|)÷B]×100%>8%。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或低于最低限价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四、评审的方法:
1、投标总价25分(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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