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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政府关于南通市科学技术局增挂“南通市知识产权局”牌子的通知

南通市政府关于南通市科学技术局增挂“南通市知识产权局”牌子的通知
(通政发〔2003〕8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知识产权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经研究决定,南通市科学技术局增挂“南通市知识产权局”牌子,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

  市知识产权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国家有关专利及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草拟全市专利及知识产权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制订并实施全市专利及知识产权工作规划和专利信息网络规划。

  (二)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涉外方针、政策,研究国(境)外知识产权发展方向,统筹协调全市知识产权事宜,负责专利及知识产权的对外联络和合作交流。

  (三)负责全市专利执法工作,依法调处专利纠纷和查处冒充专利行为;协调有关部门组织知识产权联合执法;指导专利代理、专利资产评估等服务机构的工作。

  (四)组织研究全市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重大问题,组织推荐重大专利技术实施,规范和管理专利技术贸易;管理专利许可证贸易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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