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沽湖环境保护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开展整治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各专项工作组要认真按照法律法规,从讲政治、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二是要围绕泸沽湖环境保护整治总体目标和任务,按轻重缓急,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分阶段、按步骤搞好整治工作,确保两年内完成整治任务。三是要克服和防止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各专项工作组领导及成员必须深入整治工作第一线,及时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在泸沽湖环境保护整治过程中,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管理体系,理顺各部门之间的关系,认真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时要进一步密切配合,形成整治合力,齐心协力搞好泸沽湖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三)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实行项目业主负责制,严格招投标制度,加强资金管理,资金设立专户,实行封闭运行,建立健全项目施工管理和资金管理制度,财政、审计要加强对资金的监管,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有限的资金用在泸沽湖环境保护整治上。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一是要大力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加强环保知识教育和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培养和树立法治意识和环保意识,让景区群众知法守法,自觉参与环境保护整治。二是要全面公开风景名胜区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旅游区规划的内容和实施措施,让各有关单位、部门和群众对规划有充分了解,并对规划实施进行监督。三是宣传部门、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有组织、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报道宣传整治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四是要慎重、稳妥地处理好群众生产生活中的每一项具体工作,加强群众思想教育工作,避免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积极维护景区社会稳定,确保群众安居乐业。
  (五)严格依法办事,严惩违法违纪行为。在泸沽湖保护整治工作中,领导干部要带头守法,带头遵章守纪,以身作则,严格执行泸沽湖保护规划和各项政策措施,建立责任追究制,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不履行职责,逃避责任而使整治工作陷入被动的职能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和幕后操纵、煽风点火、破坏整治工作的依法追究责任。凡干扰、阻挠整治工作的,要依法从严处理。对在整治工作中领导不力、执法不严、失职渎职、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时调查,从严处理,决不姑息迁就;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建立和完善泸沽湖管理机制。一是根据省政府泸沽湖保护现场办公会精神,进一步制定和完善规划建设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的有关地方法规、规章及乡规民约,对泸沽湖保护和开发的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工程规划设计等严格审批管理。二是加强监督检查,规范管理。由建设、旅游、环保、林业、公安、消防、工商、税务、物价、文化、卫生、技术监督等部门组成综合管理工作组,认真开展风景名胜区资源、环境影响评价和景区环卫管理等工作,切实加强旅游行业、文化市场、社会治安管理,严格排污、环评、工商、税务、物价、卫生等制度管理,规范泸沽湖景区秩序。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