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组长:沙万祥 宁蒗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李丽川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余丽军 市泸沽湖省级旅游区管委会主任
和波涛 宁蒗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市泸沽湖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周学鲁 市城市规划与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职责: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决定和工作部署,统一领导、协调、督促泸沽湖环境保护整治工作,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泸沽湖环境保护整治过程中的重要问题。协调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县相关部门及永宁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组成,协调领导小组下设规划建设指挥部、拆迁整治指挥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泸沽湖管委会。
(一)规划建设指挥部
指 挥 长:余丽军 市泸沽湖管委会主任
副指挥长:和明芳 市泸沽湖管委会副主任
刘祖权 市泸沽湖管委会副主任
曹 相 宁蒗县永宁乡党委书记
规划建设指挥部下设规划设计、工程建设、项目协调和财务审计四个专项工作组,负责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成员由市泸沽湖管委会、财政、审计和市县计划、建设、旅游、国土、环保、林业、交通、消防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泸沽湖景区环境保护整治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实施管理,以及建设资金的协调落实。
(二)拆迁整治指挥部
指 挥 长:和波涛 宁蒗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市泸沽湖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副指挥长:和军强 宁蒗县委常委、县工会主席
和明芳 市泸沽湖管委会副主任
曹 相 宁蒗县永宁乡党委书记
拆迁整治指挥部下设宣传教育、征地拆迁、社会稳定三个专项工作组,负责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成员由市泸沽湖管委会、宁蒗县建设、计划、环保、旅游、国土、林业、政法、公安、检察、司法、纪检、民宗、永宁乡党委政府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整治规划和项目设计要求,负责落水村部分建筑拆除改造和里格村整体搬迁后移,拆除改造环境整治规划中的不协调设施,做好项目建设用地征用和群众安置工作。
三、工作任务与实施步骤
按照省政府泸沽湖保护现场办公会议精神和市委、政府的要求,认真搞好规划设计、民居建筑拆迁改造、项目建设及资金管理等各项工作,保证按时按质圆满完成泸沽湖环境保护整治任务。
(一)规划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