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
各区县按照产业政策要求,对现有矿产勘查单位和开采企业的资质、矿业权申请审批材料和程序、开采总量控制指标执行情况、勘查开采活动的合法性以及履行矿山环境恢复与治理等各项法定义务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进行打击处理。
一是对丽江坝区及周围乱采滥挖砂石资源的非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要认真贯彻落实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整治和规范丽江坝区及周围采挖砂石资源行为的通知》(丽政发〔2005〕14号)文件精神,严禁丽江坝区及周围面山非法开采砂石,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开采、谁受益、谁恢复的原则,切实做好采挖砂石面山生态景观的恢复工作。乱采滥挖、破坏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坚决依法取缔,在风景名胜、自然保护区、重要设施保护范围内及交通沿线开采的必须退出,严禁开采。造成生态破坏的,应采取有效措施给予恢复。抓紧对全市的砂石资源开采进行规划,划定开采区和禁采区,对不符合规划的开采区、点不予审批发证。
二是对金沙江流域的非法采金进行重点整治。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前一阶段打击治理金沙江丽江段上非法采金专项行动成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实行区县一把手负责制,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不留死角,不留后患。玉龙县、宁蒗县要在巩固提高打击成果的同时,妥善做好善后工作。古城区、永胜县、华坪县要加强领导,克服困难,加大工作力度,对辖区内的非法采金活动依法严厉打击,确保彻底根治。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采金人员,加大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涉嫌参与、组织、支持非法采金的调查处理力度。
三、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注重实效
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是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对国民经济的保障能力,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工作。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整顿和规范工作的领导,按照“点面结合、突出重点、集中整治与经常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安排部署。根据各地矿业秩序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突出重点,集中力量,全面做好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工作。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廷仁 市政府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