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立全市鲜活农产品流通 “绿色通道”的主要内容
(一)构建全市鲜活农产品主要产销区之间“绿色通道”网络以全市国省道及干线公路网为基础,结合主要鲜活农产品的流量和流向,在全市建立“绿色通道 ” 网络。在 “绿色通道” 线路上设置样式统一的标识标志, 方便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选择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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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通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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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标识牌为绿底白字,形状为长方形。)
(二)统一界定鲜活农产品的范围
丽江市“绿色通道”网络内运输境内生产的鲜活农产品是指新鲜蔬菜、水果、鲜切花,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不属于鲜活农产品范围,不适用全市“绿色通道”运输政策的产品包括 : 畜禽、水产品、瓜果、蔬菜、肉、蛋、奶等的深加工产品及 花 ( 不含鲜切花 ) 、草、苗木、粮食等。
(三)制定切实措施,确保“绿色通道”通畅
1. 加强公路养护,确保网络畅通。各级公路管理机构要切实加强管理,做好公路养护工作,保证路面质量,提高通行效率。
2. 加强源头管理,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业户守法经营。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深入主要农产品的主产区、集散地,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对主要农产品种类、销往地区、运输路线和长期从事鲜活农产品运输的业户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建立信誉档案。对整车并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核发《云南省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通行证》 ( 以下简称《“绿色通道”通行证》), 并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严格管理。要加强对农户、车主和装载配货单位以及承运驾驶人员的教育,增强农户和承运驾驶人员 的守法意识,杜绝超载、超限和其他违规运输行为,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合理装载和运输业户守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