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市区建筑建材市场整顿工作的通知
(丽政办发〔2005〕122号)
古城区、玉龙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对丽江市区建筑建材市场的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垄断经营和强买强卖建筑建材的行为,营造我市良好的投资环境,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市区开展建筑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市区建筑建材市场整顿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随着丽江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市区建筑建材市场呈现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市场日趋活跃。但与此同时,市区建筑建材市场违法生产经营活动也随之日益加剧,供需纠纷时有发生,特别是建筑建材垄断经营,强买强卖现象较为突出,社会难点、热点问题时有发生。市、区、县政府及各相关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从整顿市场秩序,维护市场公平公正,构建和谐丽江的高度,切实加大市区建筑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力度,营造丽江良好的建设投资环境,珍惜好、维护好当前来之不易的投资热潮。
二、统一行动,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切实开展好建筑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一)市、区、县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城建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建设、工商、质量、公安、物价等部门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建设部门,设立建筑建材市场违法活动监督举报电话。
1.丽江市区建筑建材市场整顿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崔 岗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周 毅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年继伟 市规建委主任
成 员:程 伟 市规建委副主任
杨建福 市工商局副局长
周 恒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毛兴鸿 市发改委副主任
郭天义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政委
杨文勇 古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杨承新 玉龙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规建委,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2.古城区、玉龙县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开展各自辖区内建筑建材市场的整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