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完成2005年度工业经济发展责任目标的先进集体给予表彰奖励的决定
(丽政办发〔2006〕7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及相关企业:
2005年,市人民政府与一区四县政府分别签订了《2005年度工业经济、非公经济发展目标综合责任状》和《丽江市工业发展倍增目标责任书》,同时还分别与丽江机床有限公司等15户企业签订了《丽江市重点工业企业倍增目标责任书》。一年来,各区、县和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工业强市”战略,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市工业经济实现了速度效益“双增长”,有力地推动了全市经济的发展。现根据市工业经济考评领导小组对2005年度工业经济发展责任目标的考评结果,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完成目标任务的区、县政府、企业和相关责任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一、玉龙县、华坪县、宁蒗县三县人民政府全面完成工业发展倍增目标任务,各奖励100000元。
二、华坪县、玉龙县、永胜县三县人民政府圆满完成工业经济发展四项责任目标任务,评为一等奖,各奖励15000元;古城区人民政府完成三项责任目标任务,评为二等奖,奖励10000元;宁蒗县四项均未完成任务不予奖励。
三、古城区、玉龙县、华坪县三县人民政府圆满完成非公经济发展责任目标任务,评为一等奖,各奖励10000元,永胜县、宁蒗县基本完成责任目标任务,评为二等奖,奖励5000元。
四、华坪大华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华盛化工有限公司、丽江机床有限公司、 泸沽湖酒业有限公司、永保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玉元食品有限公司、华坪高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宁蒗女儿珍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合恩金庄水电有限公司、大研粮油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绿丫头果业有限公司等11户企业圆满完成2005年度工业发展倍增目标任务,各奖励50000元。
同时,在2005年度全市工业经济运行工作中,市经济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等有关责任单位作出了积极贡献,一并给予奖励。
2006年,我市工业经济发展的任务更加繁重,希望各级各部门和全市企业坚定信心,再接再厉,进一步增强“工业强市”观念,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工业经济发展,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