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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建设厅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工作的通知

  逾期未办的,“三类人员”原证书自动失效。
  六、省厅将直接组织对以下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和考核。
  (一)依法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的总承包类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二)企业(名单见附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一个有效期内发生过1起及以上级别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安全生产分管经理、安全部门负责人、事故工程项目经理、事故工程安全监督员;
  (三)直报企业“三类人员”。
  七、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企业的延期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无需重新考核的,应当自受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延期手续,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继续培训教育,并以文件(含电子版)形式报送省建设厅。省厅在接到各地报送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延期手续,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一栏内填写新的有效期,加盖公章,并注明“经考核,同意延期三年。”字样,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延期3年。对于需重新考核的“三类人员”,除省厅直接组织考核的“三类人员”外,各市应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的重新考核,合格后,以文件形式报送省建设厅。省厅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延期手续(含抽检),并在其证书内注明:“经重新考核,同意延期三年”。
  八、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完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定期向社会公布“三类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延期情况。

  附件:1、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申请汇总表
  2、安全生产许可证直报企业名单
  3、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一个有效期内发生过1起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企业名单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1: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延期申请汇总表

  企业名称:(公司盖章)
  姓 名 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编号 发证时间 企业年度
  教育培训情况 直接延期/重新考核

  企业所在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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