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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江市防范和打击涉电违法犯罪长效协作工作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和景旗 黑白水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和学志 市电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 明 云南电网公司丽江分公司副总经理

      赵 锐 云南电网公司丽江分公司总经理助理

      杨书泉  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

      史丽华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

  市防范和打击涉电违法犯罪领导小组下设市防范和打击涉电违法犯罪中心。中心主任由杨书泉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市公安局抽派3人,云南电网丽江分公司、黑白水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市电网公司各抽派1人组成。各区、县公安局、电力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防范和打击涉电违法犯罪中心。

  二、领导小组和中心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电力设施保护和维护供用电秩序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按照国家、省的工作要求,安排部署全市的防范和打击涉电违法犯罪工作;

  3.审定防范和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及窃电违法犯罪工作的相关管理制度、规定和工作计划,建立完善保护电力设施和反窃电保障机制;

  4.针对全市防范和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及窃电违法犯罪的规律、特点进行调研,提出指导性的对策措施;

  5.总结防范和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及窃电违法犯罪的工作经验,表彰先进。

  (二)中心工作职责

  1.组织落实市防范和打击涉电违法犯罪领导小组部署的有关工作;

  2.拟定防范和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及窃电违法犯罪工作的相关管理制度、规定、工作计划和措施;

  3.指导、督促各区、县公安机关、电力企业建立完善防范和打击涉电违法犯罪办事机构,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

  4.对保护电力设施及反窃电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5.收集汇总涉电案件信息,组织、协调、指挥全市重大涉电案件的侦破,提出对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和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建议;

  6.研究分析保护电力设施及反窃电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专项整治工作措施;

  7.开展对电力设施保护和打击涉电违法犯罪的宣传教育;

  8.协调公安机关、电力企业内部各相关部门防范和打击涉电违法犯罪的有关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协调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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