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监察局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丽政办发〔2007〕4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等部门共同制定的《丽江市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三月十三日
丽江市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实施意见
(市监察局 市发改委 市财政(国资)局 市经济委
市人事局 市编办 市民政局 市纠风办 市政府法制办)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02号)文件精神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监察厅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07〕33号)的要求,确保今年3月底前全面顺利完成我市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以下简称清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全国清理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全面清理、审核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着力解决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过多过滥问题,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机关作风,减轻基层、企业和群众负担,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全面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奠定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清理工作的领导,经市政府批准,建立由市监察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国资)、市经济委(减轻企业负担办公室)、市人事局、市编制办、市民政局、市政府纠风办、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参加的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联席会议 (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履行清理工作统筹协调、政策指导、监督检查等职责。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政府纠风办,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各级各部门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建立相应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指导;市政府各部门要率先垂范,既要对本部门举办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认真清理,逐项提出撤销、合并或保留的意见,也要对本系统的清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要认真落实责任制,保证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务求取得明显成效。
三、职责分工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相互协调,密切配合,稳步推进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
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市编办要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市经济委(市减轻企业负担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对涉及企业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