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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6年度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充分就业优秀社区的通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一、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先进市(5个,各奖励1万元)

  渭南市人民政府

  咸阳市人民政府

  延安市人民政府

  宝鸡市人民政府

  汉中市人民政府

  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先进单位(2个,各奖励1万元)

  西安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安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三、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组织化工作先进单位(3个,各奖励1万元)

  榆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商洛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铜川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先进办事处(1个,奖励1万元)

  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

  五、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先进县、区(21个,各奖励2万元)

  雁塔区人民政府临潼区人民政府

  凤翔县人民政府眉县人民政府

  乾县人民政府秦都区人民政府

  礼泉县人民政府合阳县人民政府

  临渭区人民政府绥德县人民政府

  定边县人民政府延川县人民政府

  宝塔区人民政府城固县人民政府

  西乡县人民政府紫阳县人民政府

  白河县人民政府柞水县人民政府

  洛南县人民政府耀州区人民政府

  杨陵区人民政府

  附件2:
全省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优秀社区名单

  西安市:

  新城区长乐西路街道二七工房社区

  灞桥区席王街道唐都社区

  莲湖区土门街道惠民北坊社区

  碑林区柏树林街道下马陵社区

  宝鸡市:

  金台区群众路街道宝平路社区

  渭滨区金陵街道新开路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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