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抓好灾后渔业生产的通知
(皖农明电〔2007〕94号 2007年7月17日)
当前,我省沿淮地区发生严重洪涝灾害,渔业损失严重。为及早恢复发展生产,最大限度地减少渔业损失,现就抓好灾后渔业生产通知如下:
一、抓紧修复水毁设施。在退水或泄洪时,要防止塘坝堤埂和围拦网设施的二次毁坏,尽力做好养殖水域的拦截,减少鱼、蟹逃逸损失;退水后,要抓紧修复冲毁的池塘、网箱、围拦网等设施,及时清除水中杂物;受污染的池塘要及时进行水体更新。突出做好良种场水毁设施的修复,尤其要保护好现有亲鱼,努力提高灾后苗种的生产供应能力。
二、及时补放苗种。一是补放生长速度快、经济价值高的名特优鱼种,适当提高密度,充分利用养殖设施,发挥其生产潜力,采取加强饲养管理、提高水体交换率等措施,增加产出收益。二是规模养殖户要注重做好苗种和小规格商品鱼蟹的回捕回放,利用价格差挽回损失。
三、加强病害防治。目前水温较高,易发生水生生物病害,如细菌性出血病、肠炎病、寄生虫引起的烂腮病等,要加强水体、饲料台的消毒,定期用生石灰、二氧化氯、二溴海因等渔药泼洒消毒,或用微生态制剂改良水质,在饲料中适当添加免疫增强剂、微生态制剂、多维、大蒜素、EM菌、芽孢杆菌、中药三黄粉、免疫多糖等。发现病死鱼要及时捞取,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已经有病害发生或有流行趋势的地方,要仔细观察,科学诊断,对症下药,及时治疗,努力避免病害造成的损失。
四、强化渔政管理。按照“水到那里、管到那里”的原则,加强渔政管理,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严厉打击哄抢水产品、无证捕捞等违法行为,特别是对使用电、毒、炸鱼、迷魂阵等有害渔具、渔法的要进行重点查处。特别是要维护好大水面渔业生产秩序,保障承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五、因地制宜扩大养殖。一是根据灾后退水情况,对低洼地,年底前难以退水的,依照宜渔则渔的原则,科学指导发展水产养殖,投放夏花鱼种,培育大规格鱼种。二是在成鱼池、大水面围网和成鱼网箱内套养夏花鱼种,以解决大规格鱼种短缺的问题。三是对水灾绝收的稻田及浅水滩涂,可发展小龙虾、青虾养殖,以渔补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