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把好食品流通关口,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工商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把好食品流通四个关口,即市场经营主体准入关口、市场经营商品准入关口、市场交易关口、食品退市下架关口。落实好食品安全三方责任,即落实工商所责任,全面建立辖区内食品经营户“经济户口”台帐,确保经营者有证有照经营,对辖区食品经营户定期巡查;落实食品经营户的责任,在经济户口排查的基础上,结合市场巡查,由工商管理部门与辖区食品经营户逐户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经营者的主体责任;落实市场主办者责任,明确市场主办者对市场消费环境安全等方面负有的直接责任,对场内食品安全等违法违章行为负有连带责任,督促市场主办者建立完善首责管理制、属地管理制、责任追究制等自纠自律制度。在大中型市场、商场、超市和专业批发市场全面落实“食品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质量承诺、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市场开办者的质量责任”六项制度。探索建立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评估体系。
(四)加强食品卫生许可和监督,确保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
1、完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进一步推进餐饮企业和集体食堂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管理,强化餐饮业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对乳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蜜饯行业全面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
2、严格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管。以强化原料进货索证为重点,在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全面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重点查处非法采购、使用来源不明的猪肉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和违法使用添加剂、不合格调味品等违规违法行为。加强对学校、社区、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和小餐馆的卫生监管,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
3、做好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工作。加强重大会议、活动、节日期间的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加大对高危食品、高危行业、高危地区的执法检查及监督抽检,积极预防和控制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五)开展重点专项整治,确保全市食品安全
1、以生猪及猪肉制品为重点,抓好肉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排查肉类食品从饲料生产经营、生猪养殖、生猪屠宰、肉制品加工到餐桌消费全过程的安全隐患,依法规范肉类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2、突出做好重点时期的食品安全综合检查。组织好重大活动、重大节日及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做好预案,杜绝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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