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继续推进IC卡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农产品产地IC卡监管网络,实现对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态的有效同步监管。加强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农产品检测信息的采集、汇总、分析,扩大IC卡监管覆盖面,充分发挥农产品质量安全IC卡监管系统预警预报的功能;继续完善南京市优质安全农产品电子导购图,引导绿色消费。
(二)严格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确保加工环节食品安全
1、推进28类食品实施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按照国家质监总局的要求,全面启动对28类食品实施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推进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和监督工作,逐步开展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等相关产品的市场准入工作,严厉打击和查处无证生产列入食品生产许可目录产品的违法行为。
2、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整治力度。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黑窝点、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的“两打”专项行动。严厉查处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回收过期变质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整顿和监管,重点打击农村、城乡结合部等监管薄弱区域的制假售假和生产劣质食品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无照加工食品的行为,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
3、加强巡查和日常监管。严格实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巡查、暗访、回访、年审、产品定期检验和随机抽检制度,对质量问题多发的产品和企业要加大日常监督和检查的频次,逐步扩大检查品种,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抽查、动态监管;对问题严重的企业要立即责令停产整顿,多次抽查不合格、不具备生产条件的要依法吊销证照。同时,要进一步完善食品监督检查公告、通报、整改、处罚、跟踪检查等各项制度。
4、推进屠宰场提档升级。加快生猪屠宰场的机械化、半机械化改造,按照全市“十一五”期间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继续推进生猪定点屠宰场撤并和猪肉配送服务网络建设,不断提高机械化、半机械化屠宰率和猪肉批销配送比重,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整顿规范食品市场秩序,确保流通环节食品安全
1、加强市场的日常监管力度。以超市、集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为重点对象,组织实施定期和随机的食品质量安全检测,加大食品流通市场的规范和治理力度,严厉打击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
2、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活动。逐步推进农村食品质量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全过程监管,加大市场巡查力度,集中开展与农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食品品种、重点食品生产企业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的突击检查,严厉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和其他不合格食品,保障广大农民的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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