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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严厉打击各种商业欺诈行为。围绕投资、招商、外贸、中介服务、汽车、商品房交易、出国劳务、特许经营和商业促销等重点领域,严惩各种形式的欺诈行为。严厉打击利用手机短信、互联网、传真等方式散布涉税违法信息的行为,切断或堵截不法分子发送涉税违法信息的源头和渠道。建立反商业欺诈信息共享和预警机制。认真查办群众的投诉举报,提供反商业欺诈公共信息服务,及时发布预警。加强对商业欺诈发案规律、作案手法和骗术类型的研究,完善法律制度。
  此项工作由省经委、省工商局、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建设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外汇管理局、合肥海关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具体组织实施。
  (三)整顿医疗卫生市场。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的专项整治,建立完善医疗市场的长效监管机制。
  此项工作由省卫生厅牵头组织实施,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人口计生委等部门配合。

  四、严厉打击传销活动
  认真实施《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将全省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延长到2007年底。按照全省统一领导,市、县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强化当地政府的责任,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逐步建立跨地区打击传销的工作机制。传销活动相对集中的地区要加大打击力度,完善“打控防”体系,集中力量查办涉及地区广、参与人员多以及诱骗学生、农民参与的大要案件,严惩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摧毁传销网络。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教育、引导群众拒绝、抵制传销。加强对网上传销的监控,严把直销市场准入关,查处违规招募、培训、计酬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直销的行为。
  此项工作由省工商局、省公安厅牵头组织实施,省商务厅、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等部门配合。

  五、深入开展其他各类整治活动
  (一)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掺杂使假、计量欺诈等违法行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建材、汽车配件、成品油、化妆品、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及添加剂、农机及零配件、渔机渔具、纤维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遏制非法拼装车、“地条钢”、“黑心棉”反弹势头,继续开展毒鼠强等剧毒鼠药的清缴置换。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资生产、经营秩序,严格农资产品市场准入管理,规范农资经营主体行为。发挥和完善“全国农资监管信息网”、“安徽农业信息网”的功能,全面开通“12316”全国农业系统公益服务热线,推广先进技术,宣传识假与维权知识,提供投诉举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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