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丽政办发〔2007〕14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紧急通知》(云府办明电〔2007〕75号)精神,为加强对全市乡村小砖(瓦)窑、小煤窑、小矿山、小冶炼厂、小作坊、石灰(石料)厂等场所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市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崔 岗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周 毅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和波涛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杨远新 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毓斌 市监察局副局长
和学诚 市民政局副局长
秦培林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