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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事厅关于开展评选表彰全省有突出贡献技术能手活动的通知


  5.具有一定的荣誉基础,全国和省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在本职工作中创造了重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可优先推荐。

  四、 奖励办法

  年内结合全省工考工作会议,对评选出来的有突出贡献技术能手进行表彰。奖励采取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方式,以精神奖励为主。对评选出的技术能手授予“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有突出贡献的技术能手”称号,颁发证书和一次性奖金,并按我省有关规定提前晋升一级工资。

  五、评选要求

  1.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条件公开、事迹公开、群众公认。在推荐中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并采取适当形式进行公示,使评选出来的技术能手事迹突出,具有先进性和典型性。

  2.先推荐要按照自下而上、严格审核、逐级上报的程序进行。申报技术能手按隶属关系,由所在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县、市人事局遴选后报省人事厅,省人事厅组织有关专家综合评审后确定。

  3.要严格评选条件。评选中,要突出技术能手的业务技能和突出贡献,把道德情操高尚、业务技能精湛、工作业绩突出的技术工人杰出代表推选出来,确保评选的质量。

  4.推荐候选的有突出贡献的技术能手须填写《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有突出贡献的技术能手呈报审批表》一式3份,事迹材料一式3份(A4纸打印,单位编写的2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简介和3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文字简练、重点突出),于2007年10月10日前报省人事厅工考办(并报电子文档软盘1张)。

  5.在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开展评选表彰技术能手活动,是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组织专门力量,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要把评选表彰的过程作为学习宣传高技能人才先进事迹的过程,大力宣传高技能人才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贡献,树立一批高技能人才先进典型,努力构造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的社会环境。

  附件:《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有突出贡献的技术能手呈报审批表》

  二○○七年八月十四日

  附件:
  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有突出贡献的技术能手呈报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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