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召开全省“数字乡村”工程建设试点工作总结会议的通知
(云农办经〔2007〕90号)
各州、市农业(牧)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数字乡村”工程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及时了解掌握各地工作进展情况,扎实推进我省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经研究决定在昆明召开全省“数字乡村”工程建设试点工作总结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7月18日下午报到,7月19日开会,会期1天。会议及报到地点:南疆宾馆(昆明市东风西路241号,乘2路、52路公交车在百汇商场或小西门站下车);宾馆联系电话:0871-5415000, 5415007。
二、参会人员
各州、市及试点县(市、区)负责“数字乡村”工程建设的科室(站、所)领导或项目负责人各1人参加,每个州市共参会2人,省农业和农村信息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1人参加,原则上不得超员。
三、会议内容
1.听取各州、市贯彻落实全省“数字乡村”工作会议情况汇报;
2.汇报交流各州、市试点工作情况;
3.讨论、修改《云南省“数字乡村”工程建设工作方案》、《云南省“数字乡村”工程建设信息网络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征求意见稿以邮件方式发往各州市邮箱,请注意查收或下载)。
四、会议需带材料
报到时请提交各州、市贯彻落实全省“数字乡村”工作会议及试点工作总结情况1式65份,工作总结应包括试点工作情况,取得的成效、经验、存在的问题及对全面推开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等内容;提交对《云南省“数字乡村”工程建设工作方案》、《云南省“数字乡村”工程建设信息网络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的书面修改意见1式5份。
五、会议相关事项
1.请各州、市统一将参会人员名单于17日前传真报到省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统计人数和安排食宿。
2.联系方式:
联系人:武亚云 张志强
联系电话:0871-5735001 5737805(传真)
e-mail:yn_szxc@126.com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六日
附件1:
云南省“数字乡村”工程建设信息网络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扎实推进我省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农业和农村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信息化建设对发展现代农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作用,根据《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数字乡村”工程建设的意见》(云政办发〔2007〕134号)精神以及全省“数字乡村”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建设的重要性、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重要性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工作,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和明显成效,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服务“三农”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目前还存在着信息设施落后、服务体系不健全、应用水平低、资源分散、人才缺乏等突出问题,特别是边疆民族地区信息闭塞,信息化发展严重滞后等,已远远不能适应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为此,省委、省政府决定实施“数字乡村”工程建设,全面推进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农业和农村信息化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我省信息化、数字化、电子政务、“数字云南”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工程,是省委、省政府根据“三农”工作新形势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有利于各级领导及时了解、掌握农村基层最基本的情况,为制定政策、实施科学民主决策提供重要依据,对于改造传统农业,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小康、文明、生态、和谐新农村的目标任务,强化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健全信息服务网络,建立、完善农业和农村综合信息数据库,提高信息服务人员素质和服务质量,加快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和农村社会管理服务中的应用,全面提高我省农村社会管理服务的信息化水平,努力缩小城乡“数字鸿沟”,促进我省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基本原则
1.政府牵头,市场运作。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在“数字乡村”工程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对“数字乡村”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制定规划,出台政策,加大投入,加快建设,推动“数字乡村”建设有序开展。同时,按照市场化模式运作,发挥企业的积极性,鼓励合作与竞争,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2.整合资源,形成合力。要坚持统一标准,依托现有的农业信息网络体系,结合国家实施的“金农”工程、“金水”工程、“信福”工程和“三电合一”等项目,整合各部门存量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建立分工负责的有效机制,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积极性,强化优势互补,努力形成全社会推动“数字乡村”工程建设的合力,推动项目建设。
3.统筹规划,注重实效。开展“数字乡村”工程建设,要坚持统一规划,立足各地实际,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循序渐进,逐步完善,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进行。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设备,系统操作要简便易行、方便领导和群众使用,信息要贴近实际需要,及时更新补充。要加强面向农民的信息服务,使“数字乡村”工程建设能真正惠及广大农民群众。
4.分步实施,扎实推进。要选择信息化基础较好的县、乡(村)开展信息化建设试点,以点先行、做到典型示范、积累经验、完善功能、先易后难、逐步推广,扎实推进“数字乡村”工程建设。
二、项目建设的目标
(一)总体目标
“十一五”期间,通过完善农村信息基础设施,重点加强乡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更新完善省州县相应设备,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培训等措施,以云南省新农村建设信息网为依托,以乡(镇)为网站维护基点,逐级链接汇总,形成一个覆盖全省各州市、县(市、区)、乡镇和各村委会、自然村的集采集、分析、预测、发布等功能于一体的农业和农村信息网络服务体系平台。通过平台实现以文字、数据、图片等方式全面展示和反映全省各地以自然村为起点和建设重点的农村基本情况,及时为各级领导、各部门和农民群众提供信息服务,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
(二)阶段目标
1.前期准备阶段(2007年1-3月)。在玉溪市华宁县华溪镇开展先期试点,开展调研,研究草拟全省的实施意见、实施方案和相应的管理考核办法等。
2.试点工作阶段(2007年4月-6月)。以玉溪市华宁县开展县级试点,在其他州市选择具有较好经济基础、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基础设施条件、县乡党委政府工作积极性较高的15个乡镇进行试点。通过完善试点的互联网、电脑、数码照相(摄像)机等农业和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立和完善以自然村为基础的农村经济社会信息数据库,建设信息网络服务平台,为全面实施“数字乡村”信息网络项目提供经验和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