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物价局关于成贤街115、117号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收费问题的批复
(宁价房物字[2007]020号)
南京成贤管理实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成贤街115、117号住宅小区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悉。根据《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小区业主问卷调查结果,经研究,现就成贤街115、117号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同意高层住宅公共服务费试行收费标准(以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在0.35元内收取。
二、小汽车露天车位停车管理服务收费标准为每月每辆1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