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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市党政机关开展“对标定位、争先创优”活动方案》的通知

  三、活动内容

  (一)比位次,争上游。 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与副省级城市和省内兄弟地市对口部门、单位对标定位;各县(市)要与全国百强县和省内县(市)对标定位;各区要与副省级城市城区对标定位。通过对标定位,找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剖析落后的原因,明确追赶的方向和目标。 

  (二)比创新,争突破。 紧紧盯住追赶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创新,采取超常规措施,着力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和影响工作成效的“瓶颈”问题,努力缩短与先进地区的差距。 

  (三)比工作,争先进。 努力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夯实工作基础,提高工作效能,推动各方面工作提速增效。 

  (四)比作风,争一流。 进一步转变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改革管理体制,改善发展环境,立发展之志、谋突破之举、走跨越之路,在全市掀起你追我赶、竞相发展的热潮。

  四、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搞好动员。 要充分认识开展“对标定位、争先创优”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搞好动员,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市委的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率先发展、率先突破、率先跨越”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争先创优的强烈意识,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推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要加强对开展“对标定位、争先创优”活动的领导,集中专门力量抓好此项工作。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明确目标、方法和措施,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三)强化指导,务实推进。 要把开展“对标定位、争先创优”活动与年度目标责任制考评、“振兴哈尔滨优秀创意奖”评选紧密结合起来,相互促进,确保实效。市直机关工委和市委办公厅负责此项活动的综合指导和督促检查。开展活动要力求节俭,特别是不能就此专门组织赴省外考察。

  (四)注重沟通,及时反馈。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注重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在“对标定位、争先创优”活动启动后一个月之内,及时反馈对标情况。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对标情况报送市直机关工委;各区、县(市)要将对标情况报送市委办公厅,并抄送市政府办公厅。 

  (五)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努力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活动深入开展。市委、市政府将适时对通过开展“对标定位、争先创优”活动,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地区、部门和单位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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