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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加强领导,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实施《纲要》工作的领导,将其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建立“党委政府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市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贯彻实施《纲要》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和检查监督。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农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畜牧局、市林业局、市民族宗教局、市广播电视局、哈报集团、市科协、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社科院等部门(单位)的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协,负责日常工作。牵头单位要发挥好组织作用,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积极参与相应工作。各区、县(市)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抓好《纲要》的实施工作。

  (三)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形成多渠道投入机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纲要》的有关规定,加大财政保障力度,落实教育和科普经费。各级政府要根据财力情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需要,逐步提高教育、科普经费增长速度,并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按照《纲要》的要求,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各自承担的任务,依据财政预算管理规定和现行资金管理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所需经费。鼓励企业和社会各界赞助、捐赠、支持科普事业,形成财政拨款、单位投入、企业赞助和广泛吸纳境内外机构、个人资金支持的多渠道科普经费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各类公益性科普事业实体、捐助建设公益性科普设施和开展公益性科普活动。

  (四)加强队伍建设,形成多领域科技教育人力资源优势

  加快培养科技教育与普及专门人才,通过培训和进修,提高在职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人员的科学素质和业务水平;建立有效机制和激励措施,充分调动科技工作者、大学生和离退休的科技、教育、传媒工作者等参与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发挥其专业和技术特长,形成一支范围广、素质高的兼职科技教育人才队伍和科普志愿者队伍;增强科技界的责任感,鼓励和支持科技人员主动参与科学教育、传播与普及,促进科学前沿知识的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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