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试点村镇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试点村镇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哈办发〔2007〕19号)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办委,市直各党组、党委(工委):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试点村镇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工作。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7年7月3日

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试点村镇建设工作方案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而繁重的历史任务,是一项内容丰富、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为充分调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农民投身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发挥新农村建设试点村镇的示范引导作用,扎实推进我市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共哈尔滨市委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哈发〔2006〕12号)和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实施统筹城乡发展战略,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紧紧围绕“一年打基础,年年有变化,五年大变样”的工作目标,以实现财政和农民“双增收”为核心,以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为首要任务,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和公共服务为突破口,坚持实施“增收为本、规划先行、基础突破、整体推进、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循序渐进、务求实效”的工作方略和“政府主导、农民主体、部门帮建、村企共建、干部服务、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试点村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努力实现农业生产有新发展、农民生活有新改善、农民素质有新提高、农村面貌有新变化、农村文明有新进步,培育一批农民主体作用发挥好、建设标准比较高、示范带动性强的典型村镇,促进全市新农村建设深入发展。

  二、试点原则

  --坚持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把推进工业化、城市化的健康发展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增强公共财政对新农村建设的支撑作用,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