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各地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认真及时受理和查处举报投诉案件,方便社会各界和劳动者举报投诉。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宣传劳动保障、治安管理、资源管理、工商管理、安全生产和工会等方面法律法规,提高用人单位守法意识和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同时,要积极争取新闻单位的配合,采取对专项检查活动进行跟踪报道,对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用人单位在媒体进行曝光,形成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氛围。
4、在专项检查活动中,各市、县(区)每周要上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案件查处情况。自治区六部门将在7月初组成五个工作组对全区专项检查工作进行督查,对个别问题突出的用人单位进行抽查。专项检查活动结束后,各地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形成书面报告,由五市劳动保障部门商有关部门汇总后上报全区劳动用工情况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李 海 联系电话:0951-5046653
传 真:5014691 电子邮箱:jiancha500@sohu.com
附件:全区劳动用工情况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
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公安厅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自治区总工会
二○○七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
全区劳动用工情况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马清贵 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副组长:程锐娟 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杨少华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级侦察员
赵永清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武晓平 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杨文栋 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鲁国会 自治区总工会副主席
成 员:张 斌 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保障监察处处长
张 侠 自治区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副总队长
戴涌江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矿产开发管理处处长
顾在华 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处处长
路 梅 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综合处副处长
张跃进 自治区总工会法律保障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