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9、依法组建工会和劳动者参加工会组织的情况;
10、遵守其他劳动保障等其他法律法规的情况。
三、检查方式
这次大检查活动以各级劳动保障、公安、国土资源、工商、安监部门行政执法检查与工会依法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联合执法。根据6 月25日自治区政府专题会议要求,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以五市为单位进行部署,由各市、县(区)劳动保障部门牵头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到砖窑等用人单位认真进行检查。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砖窑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问题的查处,重点查处用工情况、工作时间、工资支付等情况。
公安部门负责砖窑等用人单位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等方面问题的查处,重点查处扣留身份证等证件、限制人身自由和拐卖、拐骗人口的行为。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砖窑等用人单位违反国土资源相关法律法规问题的查处,重点查处无证开矿、采矿等行为。
工商部门负责砖窑等用人单位违反工商管理法律法规等问题的查处,重点检查其合法经营情况、是否无照经营。
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负责砖窑等用人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问题的查处,重点检查其安全生产设施人员上岗培训和劳动保护情况。
工会组织协助有关部门负责砖窑等用工场违反
工会法问题的查处,重点监督其工会的组建和参加工会的情况。
四、检查要求
1、各级劳动保障、公安、国土资源、工商、安监部门和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这次大检查活动,在大检查活动中充分体现幸福宁夏、文明宁夏、法治宁夏、平安宁夏的具体要求,把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落到实处。为了加强对小砖窑等各类用人单位和场所劳动用工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自治区成立了劳动用工情况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附后),负责对专项检查活动的组织、指导和督查工作。各市、县(区)劳动保障、公安、国土资源、工商、安监部门与工会组织也要结合本地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统一部署,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保证此次专项检查活动的顺利进行。
2、各级劳动保障、公安、国土资源、工商、安监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对所辖区域内小砖窑、小煤矿、小采石(砂)厂、小冶炼厂、小作坊等和地处偏僻容易发生侵权的用人单位进行摸底调查,实施拉网式的检查,不可漏掉一户,彻底查清其劳动用工等情况,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要坚决贯彻边检查、边处理、边整改的原则,对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先关闭再整顿,由各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及时处理,该依法予以取缔的予以取缔,该依法吊销证照的吊销证照,该依法行政处理、处罚的予以处理、处罚,严重违法的移交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对检查出来的重大案件要及时上报自治区劳动用工情况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